建材局重点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产品可靠性报告知网,月刊主管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单位:中国质量报刊社ISSN:1674-6953CN:11-5851/T范围:企业相关的产品、产品测试、产品设计、产品耐久性、产品维修、产品质量等。从产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选用到产品包装、运输、储存等,只要是影响到产品质量的都属于可靠性范畴,标准、检验、计量、检测、质检和认证相关方。

1、国家建材局重点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水泥标准的贯彻执行,加强对重点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水泥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方针,实行“管、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把好质量关。第三条在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导、国家建材局领导下,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简称水泥质检中心,下同)负责重点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

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如何履行产品质量责任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年3月15日质技监局政发〔20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自2000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检查1.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需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当按照检验的合理需要确定。因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抽查,样品由被检查者无偿提供。检验合格的样品除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耗之外,在检验工作结束且无异议后一个季度内必须返还。同时通知被检查单位解封作备样的封存样品。

3、国家建材局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保证产品标准的贯彻执行,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坚持“管、帮、促”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把好质量关,第三条国家建材局设立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建材耐火质检中心),负责建材工业用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